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的帮助,根据《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(沪民航院〔2019〕74号)的相关要求,我院于近期开展了2024-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,二级学院认定小组审核、公示,学校认定小组复核等程序,拟确定66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7名学生提升困难等级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(名单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6日-2025年4月2日。
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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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